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市直各单位:
因工作需要,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部分领导工作分工,具体如下:
李华聪副市长
协助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。协助负责财政、审计、人事工作,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国有资产、发展改革、重大项目、工业、工信、应急管理、商务、生态环境、国有企业改制、金融、统计、督查,优化营商环境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、财政局、国有资产管理中心、审计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发展和改革局、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平果工业区管理服务中心、应急管理局、机关事务管理中心、统计局、商务局、生态环境局、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服务中心、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、平果金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广西平果市鸿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、广西平果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、广西平果润民脱贫发展有限公司。
联系中铝广西分公司、铝周边、国家税务总局平果市税务局、中共平果市委市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、住房公积金平果管理部、电网、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平果供电局、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平果供电分公司、金融、保险、通信、邮政、石油公司等有关工作。
负责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蓝云峰副市长
协助市长负责农业农村、林业、水利、民政、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农业农村局、林业局、水利局、民政局、退役军人事务局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。
联系市烟草专卖局(公司)、气象局、铁路、残疾人联合会、老区建设促进会等有关工作、百色海事局平果海巡执法大队、盐业公司。
负责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吴洪流副市长
协助市长负责扶贫、移民、住建、自然资源、城市管理监督、征地拆迁、住房保障、房产、矿管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扶贫开发办公室、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自然资源局、城市管理监督局、征地拆迁工作中心、住房保障中心、房产所、矿业管理大队。
负责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卢登(市人民政府四级调研员)
负责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,协助李华聪副市长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局、生态环境局、平果工业区管理服务中心,负责工业园区产业、企业及项目等有关工作,同时协助李华聪副市长落实市人民政府党组党建工作。
农国林(市人民政府四级调研员)
负责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,协助吴洪流副市长分管自然资源、城建、城市管理监督、征地拆迁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。
市人民政府其他领导的工作分工,继续按平政发〔2020〕18号文件执行。
平果市人民政府
2021年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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